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、各部门:

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,规范宣传思想阵地管理,提高校内宣传设施、宣传品审批效率,即日对于上述事项启用线上审批流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审批范围

《西安财经大学校园宣传设施及宣传品管理办法》(西财大党宣发〔2023〕1 号)规定需要由党委宣传部进行审批的校内宣传设施及宣传品,可通过线上流行进行审批。

二、审批流程

通过OA系统建立审批流程——填写有关信息——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书记或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——党委宣传部审批——通知申请人——归档

通过电脑网页、i西财大APP、西财大微信企业号企业号均可建立审批流程,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新设宣传栏、公告栏、户外电子屏、立体造型等固定宣传设施,无须填写宣传起止时间,需要在“宣传内容”中写清规格型号,并通过附件上传图样。

2.宣传内容较为复杂时,可通过附件上传图片资料。

3.流程审批结束,请申请人及时查看、归档,OA系统可打印完成审批流程表单。

4.各单位设置的临时性宣传品,请在宣传结束后及时清理拆除。

党委宣传部

2024年5月27日